執著理想 ─ 李志傳



  李志傳,西元1902年10月4日生於屏東縣萬丹鄉。7歲進入萬單工學校,自幼愛好音樂,參加學校樂隊擔任小鼓手。公學校畢業後,在校長六山定英先生的生活協助與補習指導下投考師範學校。李志傳在公學校的成績相當優良,脾氣卻十分暴躁,出言不遜,常以重話斥人,因此有「虎頭志仔」的渾號。李志傳以數學成績最好,但在第一次投考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時,卻因「土法煉鋼」的解題寫法,無法得分而落榜。1918年再度投考時終於以優秀成績通過考試,於8月24日進入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台南分校(今之台南師範學院)。

  就讀南師是李志傳生命的轉捩點,其一就是他基督徒生命的開始。從師範學校的宿舍,可以眺望附近的教會。每當禮拜天,前來參加主日學、禮拜的日本孩童總是很有秩序地整理庭院,並唱出純真動聽的歌曲;李志傳被這種美妙的童稚之聲深深吸引,而教會裡面清潔整齊的環境,更讓他意識到另一種生活層面與生活水準的存在。於是李志傳決定受洗成為基督徒。

  然而,南師的音樂風氣卻是讓李志傳日後走向音樂之路的更重要因素。日治時期,南師曾有不少優秀的音樂教師,如南能衛、岡田守治、清野健、橋口正等人。南能衛在南師任教期間成立一支「台南管絃樂團」,這是一個集合台南市以及近郊教員組成的業餘音樂團體,李志傳在樂團中擔任第一小提琴。除此之外,李志傳還曾參加學校樂隊演奏單簧管,後改打小鼓兼指揮。

  1922年李志傳自台南師範學校畢業,留在南師附屬公學校擔任訓導,積極準備前往日本深造音樂。1924年李志傳成為該校音樂科正式教員,並在友人撮合下與台南當地望族劉鸞小姐結為連理。李志傳一心想學音樂的心意,甚至在子女的名字中表露無遺:1926年長子出生,取名「秋笙」;1928年長女出生,喚其「琴月」。在長女琴月出生的這一年,李志傳存夠了留學費用,辭去南師教職,前往日本東京國立高等音樂學院留學。

  1928年李志傳自費前往日本留學,首先進入國立高等音樂學院,曾師事漥兼雅、奧田良三、真篠俊雄等人,專攻小提琴、風琴、聲樂以及音樂理論。1930年李志傳轉學至帝國音樂學校,1931年以第一名成績畢業,他在校成績以理論、作曲、小提琴、指揮等科目最佳,並在帝國音樂學校時期創「西洋六線式記譜法及理論」。畢業後旋即以優異表現留校擔任助教,翌年升任副教授。

  1933年李志傳接獲派令,返台擔任屏東高等女學校教師。1940年擔任屏東師範學校教諭,同時兼任屏東高等女學校、屏東中學校、屏東農業學校音樂科教師。李志傳與屏東女中淵源極深,前後在屏女服務達16年之久。日治時期在屏女任課期間,李志傳自組管絃樂團,每日放學後義務指導,曾帶領屏女樂隊到台北放送局演出,深獲各界讚賞,屏女優良的音樂傳統即由李志傳的熱心播種、推廣,而延續到今天。1945年,李志傳奉令接任戰後首任屏東女中校長;1949年,因為受人告密,李志傳不得不離開屏東女中校長一職,並在當時台北市長游彌堅介紹下,前往台北擔任淡水中學代理校長。

  1950年,李志傳受台北市政府聘為督學,管理音樂教育,這是台北市政府至今唯一的一位音樂科教育督學,李志傳任職至1969年退休,在音樂教育行政領域服務了近20年。1960年,李志傳被教育部聘為國民學校課程修訂委員之一;1965年,李志傳和林福裕合編的「國民學校音樂課本」(共八冊)通過教育部審定出版發行,其中大部分短歌出自於李志傳筆下。

  李志傳長達20年的音樂教育行政生涯中,對台灣音樂界影響最大的首推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前身-台北市教師交響樂團的成立。1962年,李志傳以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音樂督學的身分催生「台北市教師交響樂團」,成立初期純粹是由國民學校的音樂教師因志趣相投而組成的業餘音樂團體,直到1969年才由政府資助正式成立,並更名為「台北市立交響樂團」。1963年,李志傳所創的「六線譜」理論在東京舉行的國際音樂研討會中,以團長鄧昌國為論文提案人發表;創作於1943年的管絃樂曲《台灣舞曲》,在1963年「製樂小集」第三次發表會中,由李志傳親自指輝台北教師交響樂團首演。

  1969年李志傳退休後曾陸續擔任中華民國音樂學會理事、常務監事;1971年擔任台灣神學院副教授兼教育音樂系主任,同時在台北和平基督長老教會擔任長老。1975年因心臟衰竭去世,享年72歲。


1903 1 10月4日出生於屏東縣萬丹鄉。
1909 6 進入萬丹公學校就讀。
1917 14 進入台南師範學校預備科。
1918 15 8月24日台南師範學校本科一年級。
1922 19 自台南師範學校畢業,留校執教,任台南師範學校府屬公學校訓導。
1924 21 升任台南師範學校府屬公學校音樂科正式教員。
與台南市望族劉鸞小姐結婚。
1926 23 長子秋笙出生。
1928 25 長女琴月出生。
赴日本國立高等音樂學院留學。
1930 27 轉學東京帝國音樂學院。
1931 28 創「西洋六線式記譜法與理論」。
自帝國音樂學院畢業,留校擔任助教。
1932 29 升任帝國音樂學院副教授。
1933 30 奉派返台擔任屏東高等女學校教師。
1940 37 擔任屏東師範學校教諭,同時兼任屏東高女、屏東中學校、屏東農業學校音樂科教師。
1943 40 創作管絃樂曲《台灣舞曲》。
1945 42 兼任戰後屏東女中首任校長。
1946 43 8月13日參加台灣文化協進會音樂委員會初次懇談會。
9月17日獲聘擔任台灣文化協進會舉辦之「光復週年紀念音樂會」籌備委員。
1949 46 辭屏東女中校長職。
擔任台北淡水中學代理校長。
1950 47 擔任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音樂科督學。
擔任台灣省文化協會全省音樂比賽評審之一。
1960 57 獲教育部聘任為國民學校課程修訂委員之一。
1962 59 催生台北市教師交響樂團成立,為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前身。
1963 60 李志傳所創的「六線譜」理論在東京舉行的國際音樂研討會中,以團長鄧昌國為論文提案人發表。
1943年創作的管絃樂曲《台灣舞曲》,在「製樂小集」第三次發表會中,由李志傳親自指輝台北教師交響樂團首演。
1965 62 與林福裕合編之「國民學校音樂課本」獲教育部審核通過出版發行。
1969 66 退休。
擔任中華民國音樂教育協會理事、常務監事。
1971 68 擔任台灣神學院副教授兼任教育音樂系主任。
在台北和平基督長老教會擔任長老。
1975 72 因心臟衰竭逝世於台南,享年72歲。

 

白鷺鷥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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